陈光甫
【生卒】:1881—1976 【介绍】: 原名辉祖、辉德。 字光甫。江苏镇江人。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留学美国,1909年(清宣统元年)归国。 1910年任南洋劝业会外事科主任。 辛亥革命后任江苏银行监督、总经理。1915年6月创办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自任经理。 1927年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委员会主任,筹募二五库券。同年创办中国旅行社,发行《旅行杂志》,提倡旅游事业。1928年11月中央银行在上海成立,任理事。1929年出任国际联盟劳工局中国代表。1931年与英商太古洋行合资开设宝丰保险公司。1932年1月被聘为国难会议会员。 1936年3月以中国币制代表团首席代表名义赴美,与美国政府财政部长摩根索签订《中美白银协定》,1938年又与美国签订桐油借款协议。1943年起专心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业务。1944年赴美与中外财团合组中国投资公司、中国工业拓展公司。1954年定居台湾。 著有《陈光甫使美日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