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简称“十六字方针”。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项基本方针。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人士和宗教界爱国人士的合作。”198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进一步重申:“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照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