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天锡
【生卒】:1884—1970 【介绍】: 广东香山(今中山)人。 字茀庭。早年肄业于香港皇仁书院。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赴英国留学。1912年伦敦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在伦敦,执律师业。 1916年获伦敦大学法学博士。次年回国在香港任律师。 旋赴北京入司法部,历任法典编纂委员会编纂主任兼司法考试委员、大理院大法官、法权讨论会顾问、条约研究会专门委员等职。1928年赴沪重操律师业,兼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1931年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1936年12月任海牙国际联盟法庭法官。1946年8月任国民政府驻英大使。1950年1月英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郑仍留居英国。 1970年1月30日病逝于伦敦。著有《国际私法中关于确定契约能力的法规》《孔子模型的中国》《东方与西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