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邯郸事件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邯郸事件 当代政治错案。 1953年8月14日,中共河北省纪委作出《关于前邯郸地委书记高志学等在“三反”运动及“大名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决定》。《决定》说:他们对“三反”运动“抱有消极态度”,“无视邯郸地委‘三反’运动的成果,故意夸大‘三反’中的某些缺点”,“纵容支持以陈子明为首的大名县委会的反党罪行”等等,并经省委同意,报华北局和中央纪委批准,分别给予高志学、朱介子、张光第留党察看二年和一年的处分,并建议行政撤销张光第专员职务。 这是邯郸地区历史上与“大名事件”相关的错案。1980年10月10日,省纪委复议后将此案平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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