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遗嘱继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遗嘱继承 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继承其遗产的制度。 与法定继承相对。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立遗嘱是公民接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在生前处分个人财产,而在其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的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可以采用口头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真实意思。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否则遗嘱部分无效。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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