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起诉与受理【行政诉讼】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起诉与受理【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中的第一个诉讼阶段,也是必经阶段。 起诉 行政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见可诉性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法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起诉具有以下特点: 受理 行政诉讼中的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诉讼行为。受理与起诉不同,它是法院单方的诉讼行为。只有原告的起诉行为与法院的受理行为相结合,行政诉讼审判程序才能开始。法院在决定是否受理行政案件前,必须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法院一旦受理原告的起诉,便标志著法院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了诉讼法律关系,标志著行政诉讼审判程序的开始,并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见行政诉讼的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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