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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诉讼系属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诉讼系属

亦称诉讼拘束。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受理后至诉讼终结之间诉讼上发生的拘束。诉讼系属的法律意义:
❶ 当事人恒定,即不得随意变更当事人,依法变更的当事人受诉讼拘束;
❷ 管辖法院恒定,即起诉时对该诉讼有管辖权(见管辖)的法院,自始至终具有管辖权;
❸ 起诉之事件不得更行起诉,即不得重复起诉或者向另一法院起诉;
❹ 可引起反诉之诉,即被告在诉讼系属中可提出反诉;
❺ 可引起参加之诉,即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就本诉讼的存在,可提起独立的参加之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见诉讼中的第三人)就本诉讼的存在,可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
❻ 诉讼标的恒定,即不论本诉、反诉、参加之诉,其诉讼标的不得随意变更。诉讼前的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不在诉讼系属之中,但用于诉讼时则为诉讼系属。诉讼系属因诉讼的终结而结束,其结束之事由是:
❶ 撤诉,包括当事人获准撤诉和和解成立撤诉;
❷ 因调解成立而结束诉讼;
❸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❹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承担义务的人的;
❺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❻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❼ 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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