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三札
诗论小集。 作者郭沫若。该集包括1920年与宗白华论诗的通信二件和1921年一篇关于诗的短论。被删节后集在一起,定现名,收入《郭沫若论创作》一书中。由于是论诗文字的专集,其中对诗歌艺术本体特性及创作各个方面的认识,包含了丰富的诗歌创作心理学内容。 概括起来,大约可分以下八个方面: ❶ 诗的发生与人的心理发生的关系。 ❷ 诗的本质构成。 ❸ 诗创作的心理机制。 ❹ 诗的功能。 “诗的本职专在抒情。抒情的文字便不采诗形,也不失其为诗”。 ❺ 诗的风格。强调诗的风格和诗人个性、情感的联系。 ❻ 诗的韵律。强调诗与歌的分别,歌不能离开音乐,表现为“外在的韵律”,而“诗之精神在其内在的韵律”。 ❼ 诗的思维特点。认为“诗人是‘美’的化身,哲学家是‘真’的具体”。 在与哲学思维的对比中,区分了诗的形象思维性质。 ❽ 诗人的心理结构。 诗人“真理要探寻,梦境也要追寻。理智要扩充,直觉也不忍放弃”。上述各点,涵盖了诗歌本体、诗歌创作、诗人主体三个方面的诸种心理学问题,集中显示了郭氏早期对审美心理研究的造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