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讳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讳 避称帝王将相或尊长之名。避讳之制产生于周、秦,盛于唐、宋,直到封建王朝最后灭亡而止。讳是国家权力和宗法制度的产物。分二类:对圣人、帝王之讳,称国讳;对本家族尊长辈之讳,称家讳。按规定,七世以内必须避讳。宋代规定七世以上亦应避讳。唐代更有规定,如任职官名犯父、祖名,则应申请调任他职。如父、祖名常,不得任太常职。避讳之法有3种:1、改字。用同音或同义字代替应避讳字。从秦汉开始使用,历代不废。因避讳,造成各种改字情况:改姓、名,如为避汉武帝刘彻讳,《史记》《汉书》改蒯彻为蒯通。改地名,如因避晋愍帝司马邺讳,晋元帝改建邺为建康(今南京)。改职官名称,如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唐高宗改六部之一民部为户部。改书名,如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史记索隐》改《世本》为《系本》。改前代年号,如为避宋仁宗赵祯讳,宋代人改唐太宗“贞观”年号为“真观”。避家讳,如宋代苏洵之父名“序”,苏洵改“序”为“引”。参见“家讳”。2、缺笔。此法起于唐代。如宋真宗赵恒之“恒”省作“怕”;清代康熙皇帝玄烨之“玄”省作“玄”;孔丘之“丘”省作“丘”。3、其他。空格不写,如《隋书》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将隋将王世充写为“王充”。加空围“口”,如《日知录集释》为避清圣祖玄烨、清高宗弘历讳,将“玄”、“弘”写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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