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言词审理原则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言词审理原则 亦称言词原则或言词辩论原则,书面审理原则的对称。 法院审理案件,特别是法庭调查及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诉讼材料,进行法庭辩论时,要以直接言词,即面对面的口语形式完成这一过程,其目的是更便于法院全面而准确地掌握案件事实与情节。言词原则与直接原则和辩论原则紧密联系,这一审理过程的结果,是最终裁判案件的基础。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申诉案及二审案件可采用书面审理方式以外,绝大部分案件都需采用言词审理的方式。 言词审理的整个过程,必须制成详细的审判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