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行政诉讼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原则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行政诉讼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原则

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准则之一。这一原则主要表现为,既要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又要便于人民法院排除外来干扰。管辖的确定,不但要切实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判决和执行职责的履行,也要注意排除对于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外界干扰,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例如,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此规定,显然为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审判及执行提供了方便,使人民法院可以及时、充分地行使审判权。在级别管辖(见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上,规定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较高审级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只有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才有权管辖这类案件。这样,既减轻了基层人民法院的部分负担,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排除外界干扰,从而公正、准确地审理好行政案件。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3 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