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
一贯以各种方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情节恶劣的行为。 是妨害婚姻、家庭罪之一。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行为人在客观上对家庭成员实施了一贯性的虐待行为,如打骂、体罚、冻饿、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等,本罪的主体和被害人必须是一个家庭的成员。 2.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明知自己折磨、摧残被害人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才构成本罪。情节恶劣与否,应依据虐待的动机、手段、持续时间、后果等认定。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因犯本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告诉也处理,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