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于官为法,施于国成俗
掌握在官府,就是法;推行到全国民众,就变成了习俗。 管仲学派关于法德关系的论述。语出《管子·法禁》。文章说,法令制度、刑杀律条、授官赐爵是神圣的。“三者藏于官则为法,施于国则成俗。其余不强而治矣。”所谓“藏于官”,是指掌握在官府。管仲学派是主张德法并举的,不像商鞅、韩非那样把法与德对立起来。因此,他们认为德与法是相通的。 法可以通过实施,转变成习俗。 转变成习俗,就属于德的范畴的东西了。《管子·君臣上》中亦说:“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这几句话,也是说法令的实施,长久贯彻,就会转化成风俗,转化为人为自觉遵守的常规。 那些违背这些常规的人,还会受到众人的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