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劳动基层组织所得税
指南斯拉夫对联合劳动基层组织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为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劳动组织共同体和其他利用社会所有的生产手段进行营利和非营利业务的单位。按纳税人的毛所得额减去规定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规定减去的项目金额包括在外国实现,并已就地征税的所得额;外国法人实体或自然人与国内联合劳动组织合作经营所获得的所得额;与其他联合劳动基层组织、农民或个体生产者分享的所得额;所得额中用于环境保护部分;所得额中支付“铁托奖学金”部分;所得额用于抵冲亏损额部分,等等。联合劳动基层组织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各行业适用税率高低不一,最低税率为0.92%,最高税率为14.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