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辱
亦称“耻辱感”“羞耻感”,指人们因自己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厌恶而在个人内心深处产生的羞愧、内疚、不安的情感。 它是与荣誉相对立的道德范畴,是对个人行为的一种否定。耻辱与一定的道德原则规范相联系,其形式与内容随著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在道德生活中,耻辱感是十分重要的道德情感,人们有无耻辱感直接关系到个体道德品质的形成和社会道德的生存发展。 人们知道羞耻或对自己不道德的行为感到惭愧、不安与难过,本质上是对荣誉的一种肯定和对耻辱的一种厌弃,可以使人奋起,催人向善,促进个体道德品质的发展和社会道德风貌的改善。 马克思就曾指出:“耻辱是一种内向的愤怒”“耻辱本身已经是一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中国古代的孔子也认为“知耻近乎勇”。 相反,如果人们丧失了羞耻感,丝毫不念及自己思想和行为的社会影响,那么道德就很难发生作用,最终只会导致人们肆无忌惮地作践道德伦理,走向道德虚无主义。因此,不论是个人道德修养还是社会道德教育,都应当把培养人们的羞耻感放在重要位置,并同无耻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以造成一种人人知耻的社会道德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