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财政计划
指社会总财力的平衡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资金方面的综合反映,是按照以社会总财力来满足社会财力总需求的要求设计的。 它包括:(1)国家预算;(2)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3)银行信贷收支计划;(4)现金收支计划;(5)国营企业和部门财务收支计划;(6)集体单位财务收支计划;(7)居民货币收支计划;(8)外汇收支计划。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是综合财政计划的中心环节。通过编制综合财政计划,综合反映全国和各地区、各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金流量和流向,组织和协调各类资金的运用,协调人力、物力、财力,以求得合理比例和综合平衡,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