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笞刑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笞刑 用竹板或荆条捶击脊背臀腿的刑罚。 周于五刑之外另行笞刑,秦沿用之,汉文帝除肉刑,以笞代劓和刖左趾,对夷三族者,在黥、劓、刖后即笞之。往往笞毕人死或残废,因此,景帝定《箠令》,规定以竹代小荆和竹的长短尺寸以及所笞部位(臀),笞时中途不得易人。三国魏至南北朝多用鞭杖之刑,笞渐成为附加刑。 隋始以笞入五刑,为最轻刑,后世皆承之。 笞数由十至五十共五等。宋时允许以笞折臀杖,如笞五十者折臀杖十下。 清康熙时规定笞可改折成板,如笞十者折四板,笞五十者折二十板。唐至明笞具用荆条,清复用竹板,长五尺五寸,大头阔一寸五分。 清末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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