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
全面考核基本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步骤。 也是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标志。国家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生产项目经投料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并能生产合格产品的,非生产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均要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验收工作可以一次进行,也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1.经有权审批的机关批准的计划(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2.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等;3.现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4.国家颁布的相应的竣工验收标准,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项目,还应按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