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程序
对法院宣告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程序安排。主要包括: ❶ 破产财产的移交、清理和估价。 ❷ 对破产公司未履行的合同,清算人决定解除的,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由法院裁定解决,裁定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列入破产债权。 ❸ 破产财产的处理。 ❹ 破产财产的分配与领取。 ❺ 清偿顺序。破产财产首先用于拨付破产费用,然后,按下列顺序清偿:破产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公司所欠税款,破产债权(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按比例分配)。 ❻ 终结破产程序。 ❼ 破产财产终结后的财产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