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税税额
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以吨盐为单位,规定每吨盐固定的征税金额。 由于不同盐种、不同产区的生产成本和运输费用的差别,实行地区差别税额。一般对生产成本和运输费用较高的地区,税额订低些;生产成本和运输费用较低的地区,税额订高些。 国务院1984年9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规定的盐税税额为:海盐每吨141~160.80元;矿盐每吨50~120元;湖盐每吨40~135元;井盐每吨40~100元。 以后,为了照顾盐业困难,适当增加盐业部门收入,改善盐业生产和盐业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稳定食盐零售价的前提下,国家有关部门又多次调减了盐税税额。 盐税实行差别税额,有利于合理调节盐业资源的级差收入,平衡各地的盐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