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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日本法西斯政府制定的反动法令。
获得第74次帝国议会通过,以第66号法律在1939年4月5日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全文由26条组成。主要内容有:❶ 影片摄制及发行须经批准;❷ 对从事电影摄制工作的人员进行登记;❸ 故事片剧本须事先送审;❹ 强制上映文化片及新闻片;❺ 限制外国影片的上映;❻ 对影片的种类、数量和发行组织有命令权;❼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进行处罚。公布后,法西斯势力在“电影临战体制”或“新体制”的名义下肆无忌惮地宰割日本电影,扼杀日本进步的电影事业。从此,法西斯政府和军阀无孔不入地全面统治了电影,把电影变成在战争期间向日本人民宣传侵略和仇恨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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