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理藩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理藩院 清代综理内、外蒙古、察哈尔、青海、西藏、新疆以及西南地区土司各少数民族事务之机关。 崇德元年(1636)设蒙古衙门,三年改称理藩院,管辖范围逐渐扩大,有关诸藩部之疆域、宗教、爵禄、朝贡、贸易、征发、赏罚等事,均由其主管。此外,尚分管部分外事工作。长官最初为承政、参政,入关后改为尚书、侍郎,品级同六部,例由满、蒙官充任。下辖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由郎中、员外郎多人分理其事。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