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平时征集
中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命令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平时征集工作一般每年一次。根据兵役法,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之前仍可以被征集。 根据需要可以征集女性公民。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在当年9月30日以前进行兵役登记。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应征公民,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被征集服现役。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人,不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