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特立尼达颁布教育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特立尼达颁布教育法 1802年,特立尼达成为英国殖民地。此后,殖民地当局从世界各地(绝大多数从印度)输入十几万契约劳工。因此,种族和民族的不和睦问题日益突出。1841年10月,特立尼达总督亨利·麦克劳德(Henry Macleod)在给英国殖民大臣的急件中主要提出了教育问题,他说:“由于居民混杂这个特点,特立尼达的教育也许比其他英属殖民地更需要全面的规划。”“我们收容移民的数量日渐增多,因而需要推广教育方法这件事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在信中,麦克劳德指出,由于语言和宗教信仰的不同,教育必须实行政府统一管理。 1846年,哈里斯接任特立尼达总督。他对前任总督的看法深有同感。1847年初,哈里斯宣布,他将颁布一项法令,授权政府建立一种切实可行的教育制度。1851年2月,哈里斯将一份有关建立教育制度的基本原则方案送交立法会议讨论,其主要内容如下: 同年,特立尼达立法会议依据哈里斯所提教育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了教育法案: 1851年颁布教育法后,特立尼达教育发展较快,短短几年就建立起30所区办的公立学校,一所男子师范学校和一所女子师范学校,还有一所短期的师资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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