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湖南督练公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湖南督练公所 清末编练新军的机构。 光绪三十一年(1905),湖南巡抚端方在省会长沙设立督练公所,自兼督办,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各处置总办1人,由候补道俞明颐、任国钧、署抚标中军参谋姚广顺等分任,另派道员2员为帮办。额设提调3人,以及文案、收支、收发、发审、参谋、测绘、管理军械、差遣、书记、缮写、亲兵、卫兵等若干人。其职责专门负责编练新军事宜。 该所成立后即著手筹组湖南新军,至宣统元年(1909),编成湖南新军第二十五混成协后,督练公所机构即行撤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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