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
根据国家法令,对进出关境的货物、邮递物品、旅客行李、货币、金银、证券和运输工具等进行监督检查,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中国在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开放海禁,在江、浙、闽、粤设立海关。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借助不平等条约,夺取了中国海关行政管理权,使海关成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新中国成立后,取消了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中国人民才自己掌握了海关,并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车站和航空港(站)分别设立海关、分关或支关。 为了在法律上保障我国海关正常行使职权,政务院于1951年5月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又通过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并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实行。我国海关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