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本
【生卒】:1840—1913 【介绍】: 曾任清末资政院副总裁。 浙江吴兴人。字子惇,号寄簃。 光绪进士。1893年起先后任天津、保定知府。对法津有专门研究。1901年任刑部右侍郎。 1902年起,任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职。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酷刑,用修订的《大清现行刑律》取代《大清律例》,并参照资本主义国家的刑律,制定适合君主立宪政体的《大清新刑律》。 1910年被派充资政院副总裁。 1911年任法部左侍郎。1913年病逝。著作有《沈寄簃先生遗书》,编有《沈碧楼丛书》十二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