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议会常设委员会
参众两院下设的立法工作机构。 各委员会设主席1人,领导其日常工作。常设委员会共35个,其中,众议院下设16个,参议院下设19个。属于众议院的主要是,农业和中产阶级,国防,经济,教育和科学文化政策,就业和社会政策,财政,基本设施,内政、总务和公共服务,司法,对外关系,卫生,家庭和环境,财会,归化,请愿,修改宪法和机构改革,规章和议会工作改革委员会。属于参议院的主要是,社会事务,农业和中产阶级,对外贸易,发展合作,经济事务,教育和科学,财政,基本设施,内政事务,司法,对外关系,卫生和环境,修改宪法和机构改革,归化,请愿,权力审查,规章,各种国际会议代表委员会。 常设委员会分别负责对有关议案的研究和向本院全体会议作介绍。议员均参加常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