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率
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之比。 它说明该时期人口的死亡强度。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是说明人口健康状况的主要指标之一。 比较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时期的死亡率,对于分析人口自然变动,分析社会经济条件及医疗卫生条件对人口再生产的影响作用有重要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之前,人口死亡率很高,据记载,1930年人口的死亡率为28‰,个别省区平均死亡率高达45‰。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和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死亡率逐渐下降,从1950年到1981年,死亡率从19‰降至6.36‰,已低于世界平均的死亡率水平。计算死亡率通常有以下指标:  该指标排除了年龄结构对死亡率的影响,能比较准确地反映不同年龄、不同性别死亡率的差异。  概率表示进入某一年龄没有活到下一年龄的人数占该年龄尚存人数的比例,它是计算人口平均寿命最基本的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