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战车
供步兵机动和作战用的装甲战斗车辆。 主要用于协同坦克作战,也可独立执行任务。步兵可乘车战斗,也可下车战斗。 步兵下车战斗时,乘员可用车上武器支援其行动。步兵战车由武器系统、推进系统(动力、传动、操纵、行动装置)、防护系统(装甲壳体及其它特种防护装置和器材)和通信、电气设备等组成。 其武器系统,通常装有一门20~30毫米高平两用机关炮(最大射速每分钟可达1000发,有效射程可达2000米)、1~2挺机枪和一具反坦克导弹发射架(射程3000~4000米,破甲厚度400~800毫米)。战车后门较宽大,多采用跳板式,便于步兵迅速上下车。 战车战斗全重12~28吨,乘员2~3人,载员8~9人。一般能水陆两用。步兵战车有履带式和轮式两种。履带式步兵战车越野性能好,生存能力较强,陆上最大时速65~75公里,水上最大时速6~8公里,陆上最大行程可达600公里;最大爬坡度约31度,越壕宽1.5~2.5米,通过垂直障碍高0.6~1米;最大装甲厚度达30毫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