榨坊照凭
太平天囯发给手工榨坊之营业执照。 白纸墨刻,墨笔填写。年月日上盖“太平天囯真忠报囯启天福兼中军安徽省文将帅张潮爵”龙纹朱印,中右部盖“太平天囯殿前丞相掌理安省油盐事务”半方朱印。 此照凭是太平天囯己未九年四月驻守安庆之张潮爵发给怀宁县蔡家街小油榨坊主朱物吝、朱玉桂的,“照凭”中明文规定大榨出油200斤,交税油4斤,小榨100斤,交税油2斤,不许私榨;并须向“总油盐衙”报告;未领榨凭,则予处分。还规定领凭后太平军官兵不许滋扰,切实给予保护。 此凭是20世纪50年代初在怀宁发现,现藏安徽省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