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一)〈连词〉用在表示数目的词组中,连接整数和零数,用法同“又”,可不译出。 ❶ 邹忌修八尺有余。《邹忌讽齐王纳谏》——邹忌身长八尺多。 ❷ 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 《核舟记》——对联、题名和篆文,共刻了三十四个字。 (二)〈副词〉用在句中,表示重复或继续时。可译为“再”、“又”等。 ❶ 虽有槁暴,不复挺者,輮使之然也。《劝学》——即使再晒干了,也不会挺直,这是外力使它弯曲成这样啊! ❷ 今事有急,故幸来告良。《鸿门宴》——如今事情又紧急,所以特意来告诉我。 〔附〕“有”作动词时,仍作“有”;作名词时,可译为“有”、“产品”;作形容词时,可译为“富”等。 ❶ 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师说》——三个人同行,其中一定有可以当我老师的人。 ❷ 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捕蛇者说》——回来就可以有滋有味地吃那土地上的产物,来过完我的岁月。 ❸ 罪人有无不均。《狱中杂记》——罪犯贫富不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