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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日本患畜报告义务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日本患畜报告义务立法

日本《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第13条规定:(1)在家畜中发现患畜或疑似患畜时,应由诊断或剖检的兽医师必须按省令规定手续,及时向当地市、镇、村长报告。但对在铁路、电车、汽车、船舶及飞机运输中的家畜,其所有者不能及时报告时,则应由运输业者进行报告。(2)关于前项规定的家畜,按同项规定报告,如在运输中发生故障时,可向该货物到达终点地所属市、镇、村长报告。(3)市、镇、村长,在接到第1项规定的报告时,必须按省令规定手续,迅速公布疫情,向家畜防疫员及邻近的市、镇、村长报告,同时向有关都、道、府、县知事报告。(4)都、道、府、县知事,接到前项报告时,必须按省令规定手续,在公布疫情同时,向农林水产大臣报告,并向有关都、道、府、县知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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