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日本农林信用基金设立立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日本农林信用基金设立立法

日本《农林渔业信用基金法》第2章设立中规定:信用基金的设立,必须有在农业、林业或水产业及金融等方面有学识经验者15人以上为发起人,并制定章程及事业计划书,应向政府以外者募集信用基金的出资;发起人应向主管大臣提交章程及事业计划书,申请设立认可,认可后,应及时从发起人推荐人员中,指定信用基金的理事长和监事,发起人应及时向理事长办理事务交换,并向政府及应募出资的政府以外者,请求其缴纳出资;出资缴纳后,应及时按政令规定进行设立登记。该法还规定,未经主管大臣认可设立基金或怠于进行登记的,可对信用基金的负责人或职员,处10万日元以下罚款。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11: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