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疆钱粮奏销章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疆钱粮奏销章程 条规名。乾隆二十六年(1761)陕甘总督杨应踞奏定。主要内容为:新疆各地所需经费,分伊犁、乌鲁木齐、喀什噶尔(今喀什)附英吉沙尔、叶尔羌(今莎车)附和阗(今和田)、阿克苏附乌什、库车、喀喇沙尔(今焉耆)、辟展(今鄯善)8处,每年分别具册呈报驻兰州之陕甘总督衙门拨解;各处每年银、粮使用情况于次年六月具册奏销;哈密、巴里坤钱粮另行具册申请拨解,于次年十月奏销。各地在实际执行中略有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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