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基金
苏联用于补偿研制新产品开支而设立的基金。 于1969年开始建立,新产品在成批生产之前需要特殊支付一系列的费用,如进行设计、试验及其他有关生产准备工作的计划费用、因提高产品质量而支付的一次性追加费用、新产品批量生产第一年的超计划生产费用(即成批生产第一年批准的产品价格中所包含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额)等,这些费用都由这笔基金开支。基金的来源由企业从生产成本中取得,每月按规定比例向其主管部缴纳。企业使用该项基金,要向主管部提出申请。1979年改称“集中的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基金的提取由原生产成本项改为计划利润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