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中国旧时地主勾结官府向佃户逼收地租的组织。
1863年(清同治二年),苏州大地主向官府创议设收租局,由官府指派吏员主持其事。苏南各地相继仿行。
所收地租抽出部分缴纳钱粮,贴补官用。这类组织一直存在至建国前。
各地名称不同,有追租局、追租委员会、租佃委员会等。地主独自组织的则称租栈。一般在县城设立总栈,在各乡镇设立分栈,各栈分管若干佃户。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