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脚
(1)粤语缠足谓之“扎脚”。 缠足为五代以来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一种恶习,太平天囯明令废除。《天父诗》二百八十四:“颈额额角共眉毛,永远不准扯一条,不准扎脚讲妖话,不准同姑话言交。四样犯些须奏出,藏奸瞒天罪难饶。 尔们既为上帝媳,各炼真真守天条。 ” (2)站脚。《李秀成自述》:“自此回来,九帅克我雨花台,营垒扎坚,不能再复;兵又无粮,扎脚不住,自散下稣(苏)州、浙江。”“扎脚不住”犹言“捉脚不住”。《水浒传》三十二回:“却被那北风卷将起来,武行者捉脚不住,一路上抢将来。”原意站立不定,引申为站不住脚的意思。《李秀成自述》:“兵马不能企身,立却(脚)不住”,义并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