戾换法
逻辑学术语。直接推理的一种。指通过换质法、换位法由一个S为主项的直言判断,推出结论 为主项的直言判断的推理。如“所有植物都需要水分”,换质为:“所有植物不是不需要水分”;换位为“所有不需要水分的都不是植物”;再换质为:“所有不需要水分的都是非植物”;再换位为:“有些非植物是不需要水分的”;再换质为:“有些非植物不是需要水分的”。A、E、I、O戾换法的结构式为: SAP→SE → ES→ A → I → OP(不能再换位)。 SEP→SAP→PIS→ OS→(不能再换)。 SIP→SO (不能再换)。 SOP→SI → IS→】O (不能再换)。 戾换法是换质法、换位法的连续运用,所以戾换法应遵守换质、换位法的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