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心、事、理合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心、事、理合一 湛若水关于心、事、理三者关系的命题。 意谓心、事、理三者并非相异,而是一体。语出《甘泉先生文集》卷十七《送方直养归齐云诗序》。 湛若水受张载著作影响,认为“宇宙一气而已”。 而人的精神也是气,是至清之气。 湛若水由此得出“理气一体”的结论。并由此推导出“道”与“器”、“性”与“气”,并无本质不同的结论。 他说:“天地间只是一个性,气即性也,性即理也,更无三者相对。”(同上卷八《新泉问辨录》)这样性、气、理三者就是同一的了,不存在相对立的问题。 他把这一思想进一步往前推导,提出心、事、理三者合一的观点。他说:“甘泉子五十年学圣人之道,于支离之余而得合一之要,……合一有三要,曰心、曰事、曰理,所谓合一也”。在另外一个地方他又写道:“心也、性也,天也,一体而无二者也。”(同上卷二十《天泉书堂讲章》)在《答欧阳崇一》中又写道:“盖道、心、事合一者也,随时随事何莫非心。”(同上卷七)通过这样一番论证,湛若水认为性、气、理、事、道、心,皆为一体,都统一于“心”。“天地古今,宇宙内只同此一个心。”(《明儒学案》卷三十七《甘泉学案一·语录》)把万事万物归结于心是湛若水的心学的基本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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