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应付制
亦称“应计制”、“权责发生制”是“收付实现制”或“实收实付制”的对称。 它是以应收应付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费用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凡属本期实际发生的收入,不论其是否收致,均作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负担的费用、不管费用是否付出,都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即使其款项已经收到并入帐,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不应归属本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经付出并入帐,也不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应收应付制不问款项的收付,而以收入和费用应否归属本期为标准。 采用应收应付制要在期末对某些收入和费用进行调整(如待摊费用的摊销和予提费用的予提等),以便正确计算各期收入、费用、利润或亏损。目前,我国国营企业一般都采用应收应付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