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者间无管辖
又称国家豁免。 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他国法院的管辖,即一国法院无权对外国国家的行为和财产行使管辖权。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其根据是国家主权、平等、独立的原则。 对国家豁免有两类态度不同的国家。一类是实行有限豁免的国家,这类国家大都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另一类是实行绝对豁免的国家,这类国家主要是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的国家。我国历来坚持国家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司法管辖的立场,反对他国恣意破坏国家豁免原则。 例如,在1949年的“两航飞机”案和近年的“湖广铁路债券”案中,我国政府都坚持中国国家及其财产享有完全的司法豁免权,不受任何外国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