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尔
德国国际私法学家。 1889年出版《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两卷集。据该书修订版的序言称,该书的重点在于弥补以往国际私法著作(如韦希特尔和萨维尼等人的著作)的缺陷,这些著作或者偏重于理论,在适应实际需要方面有不足之处,或者如象英美著作那样只是罗列案例,而不从理论上充分展开。为此,该书采取了以下的方法:把现实的国际私法中所贯穿的国际私法条理以“事物的性质”为基础,加以提炼、整理和综合,使之体系化。该书另一个特点是,不仅包括狭义的国际民法,而且还包括商法、票据法、保险法、海法、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非诉讼案件程序法以及税法。巴尔法学的特征是,站在普遍主义的立场上,用比较法学的方法,掌握普遍的国际私法。巴尔的著作对德国民法典的起草及日本法例的修改均起过参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