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工关税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工关税 明朝新设的商税之一。 明初,设抽分竹木局于各地,对竹木与炭薪课税。宪宗成化七年(公元1471年),于芜湖、荆州、杭州三关置抽分竹木局,改由工部派官任检查征税之职,故称工关税。具体抽分的对象为竹、木、藤、炭、柴草等,税率因时、依抽分对象不同而不同。一般柴草类三十分抽一,黄白藤类三十分取二;松木、松板、檀木、梨木、木竹、木炭等十分取二。 英宗以后,税率多有变化。工关税一般以实物缴纳(称本色),其收入主要用于工部修造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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