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 1912年11月中国教育部制定颁布的文件。 内容有两部分,即“教则”和“课程表”。其中关于“教则”就有18条。同年9月公布的《小学校令》,详细规定了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各教学科目。如修身、国文、算术、本国历史、地理、理科、手工、图画、唱歌、农业、缝纫、体操、商业、英语等的教学目的、内容和方法。 对每个科目都分别提出具体要求。“教授各科时,常宜指示本国固有之特色,启发儿童之爱国心,自觉心,并引起其审美观念”。 “课程表”分别提供了初小用的“第一表”和高小用的“第二表”,并规定了各学科每学年的教学内容提要和授课周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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