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赵女士自杀”事件的评论
1919年11月14日,长沙发生了一件新娘在花轿中自杀的事情,顿时轰动全城。 新娘名叫赵王贞,是一个女学生,因不满父母包办的婚姻,在花轿中用剃刀自杀。第二天,长沙的报纸杂志都登载了这个消息,有的还发表评论。当时担任湖南《大公报》馆外撰述员的毛泽东,抓住这一“活事件”大做文章,从16日至28日,在短短的13天时间里,先后在长沙《大公报》上发表了《对赵女士自杀的批评》、《赵女士人格问题》等9篇论文和杂感。与此同时,还专门为长沙周南女校学生会出版的《女界钟》周刊讨论赵女士自杀的特刊撰写了一篇关于“女子自立问题”的文章。 这些文章主要有四方面内容:第一,万恶的社会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第二,中国当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极端腐败,必须打破。 第三,男女不平等,根本原因在于经济方面。第四,妇女要解放,必须联合起来进行斗争。 毛泽东通过对“赵女士自杀”事件的评论,揭露了腐朽的封建社会宗法制度,抨击了吃人的旧礼教和封建的旧道德,号召人民起来摧毁腐朽的旧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