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制
家长在家庭中拥有统治权利的组织制度。 家长在家庭中居于支配地位,拥有无上的权利,包括掌握财产权、对妻子儿女的人身统治权、主婚权等。家长制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家庭,经过奴隶制的发展,到了封建社会,家庭成员不仅受到家长的统治,而且受著封建的法律、礼教、伦理道德的束缚,家长制得到了巩固和发展。 同时,家长制又巩固了封建统治。在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家长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但其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一些人的家长制作风,即个人独断专行、飞扬跋扈、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个人代替组织等,就是家长制在党和政府中的反映和表现。家长制和民主集中制是根本对立的,家长制作风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内的正常生活,影响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发扬。 只有肃清家长制的思想影响,才能建立起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