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

 

字词 宪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宪法

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一词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的同意就不能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制的法律。随著西方立宪概念传入东方,中国戊戍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法律实现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根据宪法的形式、修改宪法的手续和制宪主体与方法,宪法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条约宪法。宪法在本质上同普通法律一致,但因为它是根本法,又与普通法律有所不同。表现在:(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不得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3)宪法的制定与修改一般都有特别程序。

为了起草或修改宪法,有的国家成立了专门机构,如“宪法起草委员会”、“制宪会议”、“立宪会议”等。许多国家还规定了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特别程序。

如美国早期只有13个州时,规定宪法要得到9个州的批准才能生效。法国1946年和1958年制定的宪法,都是经过公民投票才正式生效的。对于刚性宪法,它的修改程序较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如《美国宪法》规定,经过两院三分之二议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州议会的请求,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修正案要经过四分之三的州议会或宪修会议批准后,才能生效。这种严格的修改程序,有助于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4)宪法的解释,对宪法施行监督、违宪审查都有特别规定。

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大致有三种体制:
❶ 立法机构解释制。
❷ 司法机构解释制。
❸ 特设机构解释制。凡有权解释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构,一般都有权对法律、法规、行政行为等是否违宪作业裁决。

这种制度通称违宪审查制度。

随便看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Ctot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2025/8/14 20: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