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
【生卒】:1689—1755 【介绍】: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他否认天主教和其他宗教的神,而承认超自然的、神的始源存在。但他认为,神与其他所有的存在物一样都服从于一定的规律,无论是神,是物质世界,是动物,是人,都毫无例外。他认为,规律“就是由万物的本性派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这种有关规律性的思想是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孟德斯鸠还是资产阶级社会学中的“地理”学派的创始人。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是由气候、土壤以及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和政治机构所共同决定的。从他的观点来看,法律不是物质生产关系的产物,相反把生产关系看成法律的产物。这说明他的社会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 他还认为,人们的自然状态是人们之间的和平与平等。他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自由派理论的创史人。他的理论为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札》、《罗马兴衰原因论》、《法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