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贷合一
“存贷分户”的对称。 是银行核算企业存款和贷款的一种往来帐户。即将存款与贷款合并在一个帐户内进行核算。这是为了满足商业企业商品流转贷款发放的需要,简化贷款手续,用“活放活收”方式以适应商品流转进销频繁的特点的一种方式。贷款发放时,不另立贷款帐户,而在存款户内支付。 企业购进商品,支付费用直接从帐户支出,作为增加贷款;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汇入帐户收方,作为偿还贷款。帐户的收方余额反映存款,付方余额反映贷款。 1959年开始,对商业企业的帐户实行存贷合一。1961年曾一度取消,不久又恢复。 银行体制改革后,1983年又要求存贷分户。目前正在推行中。 |